档案法修订通过 将于2021年起实施
6月20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档案法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档案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哪些?修订后的档案法又有哪些重要意义和作用?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,档案工作实践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档案形成主体逐渐多元化,除机关、团体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,非国有企业、社会服务机构等在研发、建设、生产、经营和服务活动中也形成了大量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,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归档范围和档案管理责任。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,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档案快速发展,档案工作从传统实体管理逐渐转向数字管理,适应时代发展,反映时代要求,需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,特别是明确电子档案的地位和作用。
修订后的档案法,增设“档案信息化建设”“监督检查”两章,内容更加充实完善。明确国家和地方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,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,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。规范档案收集工作,强化档案服务企业管理,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工作。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,将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二十五年;要求档案馆不断完善利用规则,创新服务形式,强化服务功能,提高服务水平,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;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,保障电子档案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。增加档案监督检查的规定,明确监督检查事项,完善监督检查措施。完善法律责任,明确罚款处罚的数额幅度。
(总台央视记者 马力) (window.slotbydup = window.slotbydup || []).push({ id: "u5891748", container: "_i630znox87b", async: true });[img]//cpro.baidustatic.com/cpro/ui/cm.js" async="async" defer="defer"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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